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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儿科杂志》稿约

 
《临床儿科杂志》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主办的儿 科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 1983 年,月刊。本刊以儿科专业卫生科技人员为主要阅读对象,报道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等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新技术、诊疗经验。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办刊方针,以面向基层、面向临床、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作为办刊宗旨,旨在促进医学信息交流和医学科学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主要开设栏目有:专家笔谈、论著、循证医学、罕见病疑难病、文献综述、继续医学教育等。
本刊为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已被国际权威检索机构美国化学文摘 (CA) 收录,并被《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超量数字图书馆》全文收录。
1 投稿须知
1.1 投稿方式
本刊仅接受在线投稿。 按照提示与引导将稿件上传。并请将单位介绍信( 注明资料来源真实可靠、无一稿多投、署名无争议和不涉及保密问题等)、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函复印件 ( 当研究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时须有伦理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及各成员的签字 ) 等材料邮寄至本刊编辑部。
1.2 审稿
为方便审稿,请在文稿首页列出中英文文题、作者单位及姓名,第 2 页起为文题、摘要及正文 ( 不包括中英文作者单位及姓名 )。纸张大小应为 A4(21.0 cm×29.7 cm),通栏排列,页边距均为默认值;中文正文字体为宋体,五号;英文正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同中文,字符间距为默认值;行距为 1.5 倍行距;如文中附有图表,请放于文末,按顺序排列,并附表题及图题。参考文献去除 EndNote 类软件引用格式。
本刊实行严格的专家审稿制度( 双盲审稿 ),依据学术质量取舍稿件。对于经专家审稿、定稿认定的有重要创新的研究成果,本刊将以最快的速度刊出。在稿件发表前,编辑部承担对稿件内容的保密义务。
1.3 查稿 / 修稿
作者可登陆本刊网站查询稿件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若在收到本刊收稿函后 3 个月内未收到稿件取舍通知者,系仍在审理中,如欲另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多投,本刊将保留追究一稿多投对杂志名誉损害的权利。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对稿件进行撤销处理( 包括印刷版及网络电子版 ),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同时通报同行期刊。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一稿多投:①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②在学术会议交流过的文稿;③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 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 ),但在投稿时必须注明。修改稿逾 2 个月不返回者,视为自动撤稿。
1.4 学术不端文稿的处理
为了提高来稿质量,防止抄袭、剽窃、伪造和纂改数据及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本刊已启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于稿件复制比>20% 的稿件 ( 包括学位论文),一律按退稿处理;对于有严重不端行为者,本刊不排除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可能;对于已发表论文中存在严重不端行为,本刊将对稿件进行撤销处理( 包括印刷版及网络电子版 ),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时通报同行期刊。
2 稿件基本要求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练,论著类稿件需有必要的统计学分析。以人为对象的研究,研究对象年龄≤ 18 岁;以动物为对象的研究,研究对象宜为性成熟前的动物。
2.1 文题
文题应恰当,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以 20 个汉字以内为宜。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避免用“…… 的研究”、“…… 的观察 ”等非特定词。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
2.2 作者署名及作者单位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在新版的《ICMJE 推荐规范》中建议根据以下全部 4 条标准确定作者身份:①对研究工作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或者为研究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②起草研究论文或者在重要的智力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修改;③对将要发表的版本作最终定稿;④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
除了对科研人员自己完成的那部分工作负责外,作者还需要知道哪个共同作者为研究工作的其他哪个具体部分负责。所有被指定为作者的人都应该满足确定作者身份的 4 条标准,而所有满足以上 4 条标准者也都应该被确定为作者。未满足全部 4 条标准者应以致谢形式列名。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通信作者,并给出其电子信箱地址。作者中如有外籍或港澳台人士,应附其本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署名作者的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定,在作者提交投稿后原则上不再变动,任何署名的改变要有全部作者签名同意的书面 材料。作者第一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全称及科室名称,另加城市名称及邮政编码,并请提供通信作者姓名及其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信箱地址。作者单位应为提供资料来源的单位,置于署名下,若作者不在同一单位,于署名右上角标注数字“1、2……”, 标出所有单位及邮编,各单位名称依次接排,各单位间以“;”分隔。
2.3 摘要
论著须附结构式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 ( 应列出主要数据 )、结论 4 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本研究”等主语。中文摘要在 300 字左右。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所有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所在省名、县名、邮政编码及国名。述评、专家笔谈和文献综述应附 150 字左右非结构式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结论,应有独到的见解。
2.4 关键词
所有文章需标引 3 ~ 8 个关键词,每词之间以“;”相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致,尽可能用中国医学科学院发布的中文医学主题词表(CMeSH) 内所列的词。如CMeSH 中尚无相应的词,可考虑:①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根
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 CMeSH 还原为全称。
2.5 研究设计
对调查设计应写明是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对实验设计应说明具体的设计类型 ( 如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等 );对新药临床试验设计应写明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受试对象的纳入和排除标准等, 并说明质量控制的方法。
2.6 统计学分析
提供所用统计分析的软件名称、版本号。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分析方法 ( 如成组设计资料的 t 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 及统计量的具体值和 P(如 t=3.45,P < 0.01)。当涉及到对总体参数的推断时,还应给出 95% 可信区间。统计学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358.1~3358.2—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标准执行,一律用斜体。
2.7 标题层次
正文中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最多分 4 级,不同层次数字间用下圆点“.”相隔,书写格式依次为:1;1.1;1.1.1;1.1.1.1。左起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格书写标题。无编号段落行首空 2 格。行文中层次排列可用 ①,②……等。
2.8 文字与名词
严格执行 2013 年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医学名词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 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 ) 审定公布为准。药学名词应使用 2020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的名称,采用通用名或化学名,不可使用商品名。如有名词与《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冲突者,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
2.9 标点符号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标准执行。
2.10 数字和计量单位
数字用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执行。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正确写法:5%~95%, (50.2±0.6)%。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可写成 4×3×5 cm3。
计量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执行。一个组合单位符号内不得有 1 条以上的斜线,如不能写成 mg/kg/d,应写成 mg/(kg·d) 或 mg·kg-1·d-1;血压仍可以 mmHg 表示,但首次使用时应该注明 mmHg 或cmH2O 与 kPa 的换算系数 (1 mmHg= 0.133 k Pa,1 cmH2O=0.098 k Pa);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词,如光密度的符号为 D(λ),“D(λ)”为斜体字。数字后的时间单位秒、分、小时、天,分别用符号 s、min、h、d。
2.11 表和图
凡用文字已能说明的问题,不用表和图;如用表和图,则文中无需重复其数据,只需列出结论性数据即可。图、表要精练,设计应正确、规范,应有图题和表题。表采用三线表 ( 顶线、表头线、底线 ),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分析 ( 如 t 值、P 等 ), 可在上面加一条辅助线。说明性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注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数据单位。照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如有引自他刊者,应征得原作者同意,图片应获取CC( creative commons)许可证。图注和表注的顺序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加右半括号右上标,如“1)”。
2.12 缩略语
文题一般不用缩略语,正文中需应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中英文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对于微生物、细胞、核酸、蛋白、基因等特殊名词缩略语,应在其缩略语后注明其属性。
2.13参考文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要求。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上角以方括号注明。以近 3 ~ 5 年的文献为主。参考文献中的作者第 1~3 名全部列出,3 名以上作者只列前3 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如 et al。中文期刊刊名用全名;外文期刊刊名采用缩写,按美国《医学索引》中的刊名缩写格式,并附 PMID 编号。参考文献序号必须与正文上角标序号核对无误。
2.14 基金项目
论文课题如为国家或省、部级和直辖市以上基金项目,请脚注于论文首页左下方,如“基金资助项目(No.××)”,并附基金审批文件及授奖证明的复印件。
2.15 致谢
未满足全部 4 条作者署名标准者可用简短的文字表示感谢,置于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
3 法律、伦理和道德规范
3.1 著作权法
来稿决定刊用后,由所有作者亲笔签署版权转让协议,自动承认论文专有使用权归《临床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所有, 对本刊以但不限于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版等方式出版该文无异议。已发表的论文未经本刊书面许可,不可再授权他人以任何形式汇编、转载、出版该文的任何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将已出版的论文以单行本、抽印本等形式出版。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续的作品中引用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翻译,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主编的非期刊类文集中。
稿件刊登后赠当期杂志 2 册。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本刊对稿件享有修改、删节权,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将征得作者的同意。
3.2 科研伦理规范
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
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应遵循《赫尔辛基宣言》中的伦理准则,研究人员有责任保护研究受试者的生命、健康、尊严、完整性、自我决定权、隐私,以及为研究受试者的个人信息保密。凡是涉及人的研究( 如人体组织、血液标本、调查问卷等), 均应获得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经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本刊有权利要求作者提供但不限于医学伦理审核文件、知情同意书、研究设计方案等复印件。
以动物为对象的研究,请提供动物生产许可证号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复印件。
3.3 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相关药物疗效及安全性研究的论文,如涉及药物在使用中超出药物说明书范围的,作者单位必须为药物临床基地,并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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